第五届农讲所学员丁祝华
在狱中的抽纱手工绣品

年代: 20世纪30年代
质地:布
尺寸:纵80cm 横80cm
类别:织绣
级别:二级
第五届农讲所学员丁祝华在狱中的抽纱手工绣品,1套2件,正方形,白色棉布,中间有单色丝线绣成的四朵淡黄色花朵,四周是两圈抽纱形成的网状纹路。绣品有折痕,其中一件布色整体泛黄,有一大块污渍和数个小破洞,另一件局部泛黄,有污渍。2024年5月,我馆前往北京征集农讲所学员物品时,丁祝华女儿任华明将珍藏多年的母亲狱中绣品捐赠给我馆收藏。
丁祝华(1900-2002),女,回族,山东青州人。1918年,考入山东省女子师范学校。1923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5年五卅惨案后,被党组织派遣到广州,进入第五届农讲所学习。农讲所结业后,又转赴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26年1月,在莫斯科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6年夏,丁祝华回到国内,在武汉从事工人运动,参加革命斗争。1927年底离开武汉,后在南京被捕入狱。1930年10月出狱后,党中央分配她到江苏省委工作。在这里,她与担任江苏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的任作民相识。1932年2月,丁祝华与任作民在上海结婚,成为革命的伴侣。3月,丁祝华因参加革命活动,再次被捕入狱一个月。10月,党中央派任作民到济南任山东省委书记,留在上海从事党的地下工作的丁祝华,第三次被捕入狱。1933年5月,她的第一个孩子在狱中诞生,由于环境十分恶劣,孩子仅仅存活了11个月。后来丁祝华回忆说;“当时我全身长满疥疮,抱着死去的孩子悲痛欲绝,四天未吃一粒米,两次昏死过去。敌人抓不住我什么东西,又怕我死在牢里,才打发家人把我接走。”这2幅绣品就是她此次被捕入狱期间所作。
1939年11月,党中央电令任作民“携眷赴延”。1940年2月,任作民夫妻到达延安。任作民被任命为中央西北局秘书长,丁祝华先后被分配在中央局托儿所和西北局做文书工作。1942年,任作民因病逝世,丁祝华化悲痛为力量,继续投身革命事业。1948年以后,她先后在河北、山东从事教育工作。1952年调到北京,先后在国务院机关幼儿园、中央监委、中央组织部工作。期间,虽辗转多次,但她一直将这2幅绣品珍藏在身边。
该绣品抽纱刺绣工艺较精,具有山东地域特色,是丁祝华从第五届农讲所毕业后参加革命运动,被捕入狱期间所作并保存下来为数不多的作品,也是丁祝华作为山东省最早的女共产党员之一投身艰苦革命斗争的珍贵佐证,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2025年1月经鉴定为国家二级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