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县农民协会会员减租证
年代: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质地:纸
尺寸:横200px纵300px
类别:文献
陆丰县农民协会会员减租证,国家二级文物,长方形,四边饰以花纹,由陆丰县农民协会1926年7月23日发给第一分区产田乡农会会员杨亚仲,注有“非有此证不得减租借给他人当为无效”字样。减租证上的红色章印已模糊无法辨识。
彭湃领导的海陆丰农民运动,推动了东江地区农民运动的开展。1923年6月陆丰县总农会成立,彭湃任会长。该农会提出的“减租”“取消地主收租的一切苛例”等口号,成为农会组织农民进行反封建斗争的纲领。
1923年“七·五农潮”发生后,陆丰县农会被迫解散。1925年3月该县召开了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恢复成立陆丰县农民协会,并派骨干到各区乡重新建立农会,组建农民自卫军。陆丰的农民运动自此蓬勃发展起来。至1926年4月,陆丰全县有区农会10个、乡村农会510个,农会会员达到65000余人。陆丰县农民协会于7月发表《减租宣言》,号召实行三成减租。同年8月,陆丰县第二次农民代表大会通过了扩大农会组织和农民自卫军、全面实行减租减息等决议,针对减租问题制定了五条细则。为防止冒用滥用减租规定,县农会还专门印发了减租证,农会会员可凭证减租三成。减租减息政策的实行,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提高了农民的政治地位,农民群众的革命热情更为高涨,陆丰农民运动掀起了新高潮,农会会员增至7万余人,各级农会机构更加健全,成为“事实上的政府”。
海陆丰农民运动是大革命时期广东农民运动的先声,是全国农民运动的典范,1926年9月时任第六届广州农讲所所长的毛泽东,曾派农讲所教务主任陆沉、军事训练总队长赵自选率领学员到海陆丰学习农民运动的经验。陆丰县农民协会会员减租证作为海陆丰人民开展减租减息斗争、积极推动农民运动发展这一历史的重要见证,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撰稿:刘锐宁
编辑:谢韵怡
审校:孟育东
审核:雍玲玲